图书馆信息服务制度

发布时间:2016-10-28

为了使图书馆能够为我院的科研、管理、教学工作提供全方位、高质量的信息服务,更是为了拓展图书馆信息服务范围,发挥图书馆的能力,特制订了图书馆信息服务的相关制度:

一、图书馆使用图书馆管理软件,图书馆计算机及管理软件只允许图书管理员使用,管理软件用户名和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。

二、图书馆软件数据需定时备份,并且把数据进行异地存储。未经同意,不得将馆内所有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单位人员。

三、图书馆的计算机设备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,责任到人。

四、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,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。

五、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,不得随意设置各种终端参数。

六、院内图书馆提供网络在线查询及下载服务,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、传播、复制有害信息。

七、使用外接设备前(如U盘、光盘、移动硬盘等)必须进行杀毒处理。

八、对于职工查到的相关资料,可为其提供打印、复印、光盘刻录、文献服务、专题信息服务等各种帮助。